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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25-2008 電工電子產品 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Z/AM:低溫/低氣壓綜合試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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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26—2008》是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環境試驗標準,等同于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 IEC 60068-2-41:1976。該標準規定了電工電子產品在高溫與低氣壓綜合環境下的試驗方法,旨在評估產品在極端環境下的適應性和可靠性。
該標準適用于散熱和非散熱試驗樣品,主要用于模擬產品在貯存或使用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高溫低壓環境,如高空、高原地區等。
本試驗適用于:
電子元器件、設備及其他產品;
需要在高溫和低氣壓綜合環境下進行性能驗證的產品;
只有在單一環境試驗無法模擬真實綜合影響時才推薦使用本試驗。
溫度:根據產品規范選擇,常見的有 55℃、85℃、155℃ 等;
氣壓:范圍從 4 kPa(40 mbar)到 70 kPa(700 mbar),模擬不同海拔高度;
持續時間:通常為 2 小時或 16 小時,從樣品溫度穩定后開始計算。
試驗箱:必須能同時控制溫度和氣壓,并滿足:
溫度控制精度:±3℃(≤100℃)或 ±5℃(>100℃);
壓力變化速率:≤10 kPa/min;
溫度變化速率:≤1℃/min(恢復階段);
安裝方式:散熱樣品應優先在無強迫空氣循環的試驗箱中進行;
防污染:恢復氣壓時應避免外部空氣污染試驗箱內環境。
試驗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階段:
預處理(可選):按產品規范進行;
初始檢測:檢查樣品外觀、電氣和機械性能;
條件試驗:
將樣品置于試驗箱中,逐步升溫至目標溫度;
溫度穩定后,逐步降壓至目標氣壓;
在高溫低壓條件下保持規定時間;
中間檢測(可選):在試驗過程中對樣品進行功能檢測;
恢復:逐步恢復至常壓和常溫;
最后檢測:再次檢查樣品的各項性能。
壓力恢復:速率不超過 10 kPa/min,期間不控制溫度;
溫度恢復:速率不超過 1℃/min,逐步降至實驗室環境溫度;
樣品狀態:恢復期間樣品可保持在試驗箱內,或按規范處理。
散熱與非散熱樣品區別:
散熱樣品在試驗中通電或加載,會產生熱量;
非散熱樣品則不會;
試驗順序:先升溫后降壓,恢復時先恢復氣壓再降溫;
一次只能試驗一個散熱樣品,避免相互干擾;
不適用于氣壓 ≤1 kPa 的極端低壓環境;
試驗曲線圖:標準中提供了非散熱和散熱樣品的試驗過程曲線圖(圖1a 和 圖1b),供參考執行。
《GB/T 2423.26—2008》為電工電子產品在高溫與低氣壓綜合環境下的可靠性驗證提供了標準化方法。通過本試驗,制造商可以更準確地評估產品在極端環境下的性能,提升產品的環境適應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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